黑龙江省金融机构支援林下经济发展年发放贷款34.7亿元
发布时间:2023-10-31 04:43 作者:PG电子官方网站 点击: 【 字体:大 中 小 】
针对国有林区经济转型和林农增收需求,我省金融机构积极加大信贷投入、加快金融创新,积极支持林地种植、林间养殖、林产品加工等林下经济发展。去年我省国有林区金融机构累计为林下经济各类经营主体发放贷款34.7亿元,同比增长10.9%,累计支持2.9万户林农、1.7万户林业企业、300余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加强政策引导,发挥信贷促进转型的资源配置作用。
各地人民银行出台金融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金融支持林下经济、林区全民创业指导意见等,引导金融机构将林下经济经营主体、林业产业项目、林产品流通企业等作为优先支持对象;组织银企对接活动5次,7家银行与17个林业项目对接实现融资8.1亿元。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充分释放林业资产抵押物价值。
金融机构针对林下经济经营主体抵押担保物不足的实际,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的业务合作,将林权证、林木蓄积量、林业企业厂房、林产品库存等作为有效抵质押担保物,推出银行+林权(含林木蓄积量、增长量)所有人+企业+保险公司模式、库存质押+房产模式等7项新型抵质押融资产品。截至今年2月末,7项新型抵质押信贷产品贷款余额3.72亿元,同比增长23.2%。创新信贷产品,合理满足林下经济主体多元化融资需求。
金融机构根据林下经济各类经营主体不同融资需求,推出了松乐宝、蓝果贷、菌企通、特养通等10项形式多样、手续灵活的创新类信贷产品。截至今年2月末,10项新型信贷产品余额7.6亿元,同比增长10.1%。
辖内金融机构将林下资源小额担保贷款纳入创业贷和再就业贷款业务,截至今年2月末,累计发放贷款1.2亿元,支持了3600余名林区妇女和失业林农就业创业。改善支付环境,提升林区综合金融服务水平。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积极协调推进林区支付环境建设,为各类林下经济主体提供低成本、便捷化的电子支付服务。
截至今年2月末,伊春和大兴安岭两地共设立助林取款服务点336个,实现了林场(所)全覆盖。林产品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电子支付渠道畅通,3400余名林场职工可通过手机支付实现山特产品销售结算和还贷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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